契約用電容量超過 800 瓩大用戶節能診斷新制:5 年節能計畫、補助與能源管理重點
目錄
重點摘要:
- 經濟部能源署 5 月 18 日公告「能源用戶辦理節能診斷及訂定節能計畫規定」,契約容量超過 800 瓩的能源大用戶,應洽符合規定資格的法人、學校、機構或執業技師辦理節能診斷並完成節能診斷報告,再依診斷報告訂定五年節能計畫
- 2026~2027 年 須完成第一階段節能診斷,並於 2028 年 3 月 31 日前提報節能診斷報告及五年節能計畫,後續持續申報執行情形
- 依新規要求,企業的執行脈絡可整理為:節能診斷 → 找出改善措施 → 排定五年計畫 → 執行改善 → 持續申報與追蹤
經濟部祭深度節能新規,要求契約容量超過 800 瓩的用戶回報節能成果
本次新規重點,要求企業將節能診斷結果進一步落實為未來五年的改善計畫。
依診斷結果,企業須盤點具節能效益的改善措施,評估預估節能量、投資金額、投資回收年限及預計完工年度,並安排未來五年的執行順序。計畫核定後,後續執行情形也須併同能源查核制度持續申報;若計畫內容有所調整,也須辦理變更。
有義務、規定時程、要回報:5 年計畫繳交時程
*註:節能診斷應委由符合規定資格的法人、學校、機構或執業技師辦理;符合資格的診斷團隊可至經濟部能源署「節能診斷資訊專區」查詢。
| 階段 | 規定時程 | 企業要做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完成節能診斷 | 2026 ~ 2027 年 | 全面盤點用電場域、設備效率及節能改善機會* |
| 提交 5 年計畫 | 2028 年 3 月 31 日前 | 依診斷結果規劃未來五年的改善措施與執行時程 |
| 持續回報執行成果 | 計畫執行期間 | 併同能源查核制度,逐年申報計畫執行情形,並依實際狀況說明計畫變更 |
五年節能計畫要規劃哪些內容?
依能源署公布的正式格式,企業須針對各項節能改善措施,列出:
- 節能改善措施
- 預估年節能量
- 投資金額
- 投資回收年限
- 預計完工年度
- 相關說明
其中,節能診斷報告評估為投資回收年限小於 10 年的改善措施,均應納入五年節能計畫;若尚未安排完工年度,則須說明未導入原因。換句話說,用電戶們需要著手規劃未來五年有哪些改善項目要執行?哪些應該優先投入?如何在有限的預算與資源下,排出合理的改善順序?
除了五年計畫,能源大用戶另有年度節電目標
此外,能源大用戶目前另受「2025 至 2028 年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」管理。依規定,同一家公司所屬能源用戶的契約容量原則上合併計算;全公司總契約用電容量 10,000 瓩以下者,年度及平均年節電率目標為 1%;超過 10,000 瓩者則為 1.5%。每年 3 月 31 日前,還須申報前一年度的節電措施、節電量與節電率。(部分行業及國營事業另有不同適用標準。)
簡單來說,五年節能計畫是規劃未來要做哪些改善;年度節電目標則是持續檢查每年的節電成果。企業不只要找出節能機會,也要持續執行、追蹤並安排後續改善。
政府提供哪些節能補助與投資抵減?
為降低企業推動五年節能改善的投資門檻,政府同步提供《產業創新條例》第 10-1 條節能減碳投資抵減、節能績效保證專案,以及廢熱與廢冷回收、動力與公用設備等補助措施。企業可依五年節能計畫中的改善項目、投資規模與回收效益,評估適合的政策資源。
《產業創新條例》第 10-1 條投資抵減
《產業創新條例》第 10-1 條已將「節能減碳」納入投資抵減項目,現行適用期間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。同一課稅年度符合資格的投資支出總額須達 100 萬元以上、20 億元以下,企業可選擇以支出金額 5% 抵減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,或以 3% 自當年度起三年內抵減;各年度抵減金額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30% 為限。
與能源管理直接相關的是,配套辦法已明列「能源/碳管理系統」為公用節能適用項目,包括用於監視、控制及優化能源或碳管理的感測、傳輸、儲存與運算相關軟硬體設備。因此,符合資格的 EMS、能源監測設備及相關系統投資,有機會納入投資抵減,但仍須依企業資格、投資內容及主管機關審查結果認定。
節能績效保證專案
能源署持續推動節能績效保證專案,鼓勵企業透過節能改善措施,並以量測與驗證方式確認實際節能成效。能源署公告之 116 年度「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計畫」,已將建置能源管理資訊系統(EMIS)列為優先補助項目之一。實際補助對象、比例、申請期間及條件,仍應以能源署各年度公告為準。
做完節能診斷,更要排定五年改善優先順序
節能診斷可以協助企業找出設備效率與節能改善機會,五年節能計畫真正考驗的是「排序」。
評估改善順序時,除了投資回收年限,也應綜合考量節能效益、設備使用年限、改善急迫性、對營運的影響,以及可運用的補助或租稅資源。先做回收快、影響大、風險低的項目,再逐步安排中長期改善,才能讓每一筆能源投資都有明確依據。
TROPOX 用電顧問服務:先了解怎麼用電,再決定怎麼投資
TROPOX 可從企業過去一年的電費帳單開始,協助建立全年用電輪廓,初步檢視月用電量、最高需量、契約容量、尖離峰用電與電費結構;若企業已完成節能診斷,也可搭配診斷結果進一步討論改善優先順序。
| 步驟 | 顧問服務重點 |
|---|---|
| 掌握用電現況 | 從近一年電費帳單建立全年用電輪廓,找出值得進一步分析的用電問題 |
| 排定改善順序 | 結合用電資料、節能診斷結果、投資效益與營運需求,判斷哪些項目適合優先執行 |
| 規劃改善方案 | 依實際需求評估 EMS、需量管理、儲能、設備效率改善或其他節能方案 |
| 持續驗證成果 | 透過能源數據與量測機制比較改善前後績效,作為後續年度改善與投資調整依據 |
若企業已有節能診斷結果,則可進一步搭配改善效益、投資金額與營運需求,協助排定優先順序,再依實際情況評估 EMS、需量管理、儲能、設備汰換或其他節能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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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 FAQ
Q1:契約容量剛好 800 瓩,要被列管嗎?
依公告納管對象是契約容量「超過」800 瓩的能源大用戶。若你的契約容量正好在門檻附近,建議直接向台電或能源署確認自身級距,並留意契約容量調整後的歸屬。
Q2:新推出的「節能診斷與五年計畫」,和我們每年在做的「能源查核申報」一樣嗎?
不一樣,兩者是「記帳」與「減肥計畫」的差別。能源查核申報偏向定期申報用電數據;節能診斷新規定是要求大用戶實際做出診斷、訂出 5 年計畫並執行、逐年回報「落實深度節能」的成效。
Q3:新制要求一定要導入 EMS 嗎?
不導入 EMS(能源管理系統)的企業,在執行此規定時確實不會違法,但在實際執行上會面臨極高的「隱形成本」與「技術斷層」。主要困難包含:
- 數據盲區: 人工抄表難掌握單一設備耗能。
- 缺乏對照組: 沒辦法隨著產量、氣溫變化,拉出一個客觀的用電對比基準。
- 成效沒紀錄: 換了新設備卻沒有持續追蹤,無法證明節能實績。
EMS 雖然不是法規強制項目,卻能協助企業持續掌握用電變化、比較改善前後差異,讓五年節能計畫更容易執行與追蹤。
Q4:已取得 ISO 50001,還需要辦理這次節能診斷嗎?
不需要。依現行規定,已取得有效 ISO/CNS 50001 證書,且每年提供有效證書供主管機關查驗的能源用戶,屬於本次「節能診斷及五年節能計畫」規定的排除適用對象(完整名單請見:能源用戶辦理節能診斷及訂定節能計畫規定)
不過,提醒企業仍須留意 2025~2028 年能源用戶節約能源目標相關規定:全公司每年平均節電率 1% 或 1.5% 的法定申報義務。並可依實際投資內容,評估是否符合《產業創新條例》第 10-1 條「能源/碳管理系統」投資抵減之適用條件。
Q5:為什麼 TROPOX 免費電費帳單健檢服務,建議提供過去 12 個月電費帳單? 可以看出什麼?
透過完整一年帳單,可以較完整地觀察全年用電變化、最高需量、契約容量利用情形、尖離峰結構與異常月份,初步判斷後續值得深入分析的方向。 確認電費問題是「用太多電」,還是「用電方式不理想」,進一步制定策略。